如何为政府机关做好法律顾问工作
因此,政府日常行政管理和其他活动中涉及到越来越多的法律事务,而政府法制机构原有的设置难以适应以上要求,所以将这些工作通过社会化方式交给律师事务所承担是势在必行。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为很多政府机关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由于政府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在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上存在较大差异,所以我所在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作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为政府机关提供的法律工作内容和服务范围(一)法律咨询和建议。为政府机关在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二)法律论证和出具法律意见文书。就政府机关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政府机关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为政府机关在重大决策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中的具体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书、律师函等。由于对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通过前移审查关口将政府行为导入法制轨道,有效避免了其决策错误和行政行为不合法。(三)起草规范性文件和进行法制讲座。以参与研讨会、专题调研等形式对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起草的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应政府机关要求,进行法制讲座,向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意识;2007年我所为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公司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公司改制小组的成员之一,对公司资产重组、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事宜起草改制方案,协调和处理公司内部及对外的各种法律纠纷,最终保障公司顺利完成改制。(四)处理对顾问单位的纠纷和质疑。接受政府机关的委托,对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各类质疑、投诉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拟写答复意见。近年来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处理了多起质疑事宜,就质疑问题进行协商谈判并作出了书面答复意见,最终维护了政府采购中心的合法权利。(五)起草、审查、规范法律文书。协助草拟、修改、审查政府机关参与经济、民事法律事务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审核各类政府集中采购文件及合同文本;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采购中心需要的其它法律文书;协助设计各类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方案;2007年我所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草拟和修改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范本》、《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和文书,规范和完善了政府采购程序,防范了法律风险。(六)参与协商和谈判。参与进行政府机关各类协商、谈判、法律分析、论证等活动;送达或者接受政府机关的法律文件;(七)提供非诉讼的法律服务。就政府机关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初步的或前期所需要的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和解;(八)提供诉讼法律服务。代理政府机关参加行政复议、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2006年我所代理了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与中信银行九百余万美金借款纠纷一案,经不懈努力和协调,最终双方调解结案。二、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式我所本着高效、勤勉、尽责的原则完成政府机关委托的法律事务:(一)普通法律咨询(主要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保证随时提供;(二)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需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的,保证随叫随到;(三)上述日常法律事务中保证在收到相关文件或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四)其它工作内容应及时完成,并应在法定时限内留给政府机关充分的时间进行相关事项的审查、考虑和决策。(五)代理诉讼业务按照双方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进行履行。以上是我所在为政府机关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我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成果,努力进取,更好的为政府机关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作者单位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