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污染防治行动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三大污染防治行动包括《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第四章 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治,制定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施工图。根据区域、流域和类型差异分区施策,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提高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努力实现分阶段达到环境质量标准、治理责任清单式落地,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第一节 分区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实施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和限期达标规划。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显著削减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颗粒物浓度。

明显降低长三角区域细颗粒物浓度。

大力推动珠三角区域率先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达标。

第二节 精准发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实施流域污染综合治理。

优先保护良好水体。

推进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改善河口和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

第三节 分类防治土壤环境污染

推进基础调查和监测网络建设。

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

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强化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