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定作人对工伤可以不负赔偿责任吗
承揽合同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受伤的不是工伤,属于人身损害,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受伤的不是工伤,属于人身损害,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