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的目的
我国刑法的目的,具体如下:
1、刑法作为实现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是一种强制方法,是统治阶级发动刑法主观上所希望达到的结果,是一种以观念形态存在的主观追求,这就决定了刑法目的属于主观范畴;
2、是国家对犯罪适用刑法的目的,即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刑法所期望达到的结果;
3、包括刑事活动的所有阶段,不应仅局限于适用阶段,实际上是国家通过创制、适用与执行刑法所期望达到的预期理想之结果;
4、刑法目的是反映在刑事活动每一个阶段的,而在整个刑法运行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体现着统治者所要达到的目的,直到最终实现,而不能把它人为分割,限制在某一阶段。
刑法目的对整个刑法的运行有重要意义,表现有:
(1)刑法目的制约着刑事立法,是刑事立法指导思想之一,刑法目的一经确定,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刑法体系,作为其赖以实现的手段;
(2)刑法目的决定着刑法的适用,直接影响着刑法裁量的结果,审判人员在刑种、刑期及量刑幅度的选择上,都受它的影响;
(3)刑法目的指导刑法的执行,刑法的执行是刑事责任得以最终落实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刑法目的的关键所在,只有行刑的方式、内容、制度等一系列环节都与刑法目的相符合,行刑的效果才能更好。
刑法的特征:
1、刑法目的是国家预先设立的,存在于制刑、求刑、量刑、行刑、督刑之前,它对国家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刑法都有指导与制约意义;
2、刑法目的是贯穿于刑法的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的始终,而不是其中的一个或几个阶段;
3、刑法目的具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它是国家掌权阶级的一种主观愿望,这种愿望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有可能与这个国家的现实有一段差距,从而使其不能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
4、刑法目的的后面隐藏着刑法的阶级性。刑法的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是国家的掌权阶级意志的体现,是服务于掌权阶级的,可以说,刑法目约是国家掌权阶级的目的,是国家的掌权阶级以国家的名义制刑、求刑、量刑、行刑、执刑、督刑所希望取得的效果,其具有鲜明阶级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