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与文化的二战后

麦卡锡第二次世界大战规模空前。战争中发生的事,如600万犹太人被屠杀,原子弹在广岛爆炸,使美国知识分子感到震惊。他们怀疑人性是否还有善良的一面,也感到人难以控制自己制造出来的巨大物质力量。他们对文明与进步的信念发生了极大动摇。50年代在“冷战”、麦卡锡主义和朝鲜战争的背景下,文坛趋于沉寂;60、70年代,经过越南战争、民权运动、学生运动、女权运动、水门案件,文坛活跃起来,出现了一批爱思索的作家。在他们眼里,美国的社会变得十分复杂,价值观念混乱。他们普遍感到不知怎样解释这样的现实,于是便通过怪诞、幻想、夸张的方式,再现生活中的混乱、恐怖和疯狂。他们表现的是没有目标与方向的梦魇世界,他们讲的是支离破碎的故事,写的是“反英雄”、甚至是不完整的形象。这个时期,文学作品中对性爱(包括同性爱)的描写也更为露骨。

麦卡锡

战争文学:战后出现的第一股文学浪潮是战争小说。其中较好的是梅勒的《裸者和死者》(1948)和詹姆斯·琼斯的《从这里到永恒》(1951)。两部书的***同点是通过战争,写小兵、下级军官与军事机构的矛盾,即人的个性与扼杀个性的权力机构之间的冲突。这些小说已经触及战后整个一代文学最突出的一个主题。

“怯懦的十年” :50年代,右翼保守势力向30年代激进主义传统进攻,许多人由关心社会进步转而关心个人的私利。这10年被称为“怯懦的十年”或“沉寂的十年”。这期间,出现了一些作品,将资产阶级描绘成正面人物,鼓吹服从权威,如《穿灰法兰绒衣服的人》(1955)。这类作品企图维护既定价值标准和现存社会秩序,很快就失去了影响。另一方面,阿瑟·米勒(1915~ )等作家抵制麦卡锡主义,继续用作品抨击社会的不正义。

“垮掉的一代”:50年代沉闷的政治空气使许多青年感到窒息,他们吸毒、群居,以颓唐、放纵的生活方式来表示自己的抗议。其中有些人把这种生活与情绪写入文学作品,这便是“垮掉的一代”文学。这种文学发展到60年代后,在国内民主运动高涨的背景下,增加了一些政治色彩。但是对他们中许多人来说,东方宗教与东方哲学更具有吸引力。“垮掉的一代”在诗歌创作方面较有生气,并恢复了美国诗歌朗诵的传统。

“黑色幽默”:进入60年代之后,人们对生活中的“非理性”和“异化”现象,有了更深切的体会。有些作家在作品中,用夸张、超现实的手法,将欢乐与痛苦、可笑与可怖、柔情与残酷、荒唐古怪与一本正经揉和在一起,使读者哭笑不得,感到不安,从而对生活能有更深一层的认识。作者对世界前景的看法往往是悲观的。这就是“黑色幽默”文学,代表作有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1961)等。

有人将阿尔比(1928~ )的作品也列入“黑色幽默”派中。阿尔比是美国荒诞派戏剧的代表人物。他的喜剧并没有什么滑稽、幽默的成份,但是在使读者感到不安这一点上与“黑色幽默”一致。这说明荒诞派戏剧与“黑色幽默”小说之间存在着血缘关系。

“非虚构小说”:60、70年代,出现了“新新闻报道”或“非虚构小说”这一种新的文学样式。有些作家认为现实生活的离奇已经超过了作家的想象力,与其虚构小说,不如用写小说的手法来描绘引起社会轰动的事件。这样的体裁允许报道者描写事件时掺杂自己的观察和想象,也可以采用各种象征手法。这种作品比一般报告文学深入细致,其中也包括作者的观察与想象,带有更多的作者个人色彩,艺术感染力较强,例如卡波特的《凶杀》(1966)与梅勒的《刽子手之歌》(1979)。

犹太人文学:美国当代作家中,犹太裔作家占相当大的比重,犹太人文学几乎可以视为一种“次文化”或“文化支流”。犹太人文学作品一般都具有古老的欧洲文化与现代的美国文化的双重色彩,两种文化的冲突与归并使犹太人文学增加了复杂性。宗教思想与同胞遭到屠杀使犹太作家产生犯罪感与负咎感,历史的命运又使他们有流浪感与漂泊感,美国的异化社会也使他们感到找不到归宿。 因此,寻找“自我本质” 便成为他们的作品中一个突出的主题。有代表性的作品是贝洛 (1915~ ) 的《奥吉·玛琪历险记》。实际上,这是犹太民族确立自己的民族地位与民族尊严的一种表现。70年代后期,代表西方较新思想体系的贝洛与属于意第绪文化传统的辛格(1904~ )相继得到诺贝尔奖金,说明犹太人文学在美国文学中的重要性。其他重要的犹太作家还有马拉默德(1914~ )、罗斯(1933~ )等。

黑人文学:战后黑人文学更趋成熟。拉尔夫·埃利逊(1914~ )的小说《看不见的人》和鲍德温的散文,均已达到第一流文学的水平。他们对种族不平等的抗议采取了更细腻、更深刻的表达方式。他们希望人们认识到黑人是具有全部人性的人。这个时期里,女诗人关德琳·布鲁克斯(1917~ )的诗得到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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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剧作家洛伦·亨斯伯利(1930~1965)的剧本《太阳下的葡萄干》(1959)首创了黑人戏剧在百老汇上演的纪录。勒鲁伊·琼斯(1934~ )是新一代的黑人诗人,他给自己另外起了一个穆斯林名字,表示他对美国文化的鄙弃。

南方作家:南方文学这个时期仍有发展,老作家福克纳、波特(1890~1980)、威尔蒂(1909~ )仍有重要作品问世。新作家也不断涌现,著名的有斯泰伦(1925~ )、奥康诺(1925~1964)、麦柯勒斯(1917~1967)等。他们不再从历史的传奇里寻找题材,而是关心现实生活中南方人精神上的苦闷。坦·威廉斯(1914~ )是战后享有盛名的南方剧作家,他的《玻璃动物园》等作品通过人物的性变态心理表现生活的不幸与空虚。

纽约作家:纽约的作家不像南方作家那样具有某种***同的心理因素。人们把他们归在一起,是因为他们都为纽约的几家杂志(《党派评论》、《纽约书评》与《纽约人》)写作,这几家杂志上发表的评论与小说往往对美国文学的时尚产生影响。利·特里林(1905~1975)与玛·麦卡锡(1912~ )是很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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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评论家,约翰·契弗(1912~ )与厄普代克(1932~ )的小说用含有诗意又带有嘲讽的细腻的笔触探索大城市郊区居民的心理和意识,为东北部的中产阶级描绘了一幅幅工笔精致的风俗画。

个性化的诗歌:这个时期,美国陆续出现了不少诗歌派别,如“垮掉派”、“黑山派”、“纽约派”、“具体派”、“自白派”和“新超

马克思主义现实主义派”。这些派别各有主张,但其***同点是企图摆脱艾略特的“非个性化”的影响。新一代的诗人直抒胸臆,突出个人因素,具有一种“现时性”。他们强调美国特色,不再视伦敦为英语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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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他们干预政治,不再以超然物外而自傲;他们反对权力机构,蔑视传统规约,他们的诗歌描写吸毒、性爱(包括同性爱)、精神分裂与对自杀的眷恋。这一切,可以看作对西方机械化、标准化、非人性化的社会的一种反叛。

理论与批评:战后,“新批评派”的势力逐渐衰落。到了60年代,随着各种激进运动的此起彼落,加上欧洲传来“新左派”的思潮,学术界重新研究马克思主义,又出现把马克思主义与弗洛伊德心理学融合的理论主张。同时,结构主义的理论也开始在学术界流行。

这个时期里,文学家传记这种样式比较繁荣,出现了许多详尽的评传,较有代表性的是5卷本的《亨利·詹姆斯传》 (1953~1972),作者是里·艾迪尔(1907~ )。

American society

美利坚民族是个年轻、天真、自信、富有生气的民族。像个血气方刚的青年人,美国人生性好动,不甘寂寞。像个精力充沛的年轻人,美国人不停地干这忙那,似乎有永远也使不完的精力。城市里的人似乎永远赶着去什么地方;乡村里的人总是在农田、养鸡场、谷仓、奶牛场之间奔跑不停;办公室里的人有着堆成山似的文字工作(paper work)要做;公司里的秘书手脚不停地接电话、送文件。你在街上走逛,后面的人会大步流星地超赶到你的前面;你去餐馆就餐,难得寻觅到能与你说笑寒暄的伴侣。生活的节奏像一根上足了的发条一样,有条不紊地不停运转,构成了一幅繁忙、近乎于疯狂的现代人生活画面。 美国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除了止述美利坚民族好动不好静的秉性之外,很大程度上与他们社会的激烈竞争息息相关。美国是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是它的运转规律,不进则退,不胜则败。为了生存和成功,美国人必须拼搏和奋斗,而拼搏与奋斗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与他人抢时间、争速度,使自己始终处于依靠地位。由此可见,美国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是被他们紧张激烈的社会竞争所“逼迫”出来的。因为这种“逼迫”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美国人对快节奏生活方式也就习惯成自然了。

美国是个尊重个性、崇尚个人主义的国家,个人奋斗成功的故事是“美国梦”的精髓部分。无论是卡内基从一贫如洗的学徒工到富甲天下的钢铁大王,还是林肯从平头百姓之家平步青云地登上总统宝座,他们都是普通美国人津津乐道、梦寐以求的个人成功典范。

美国文化的主要内容是强调个人价值,追求民主自由,崇尚开拓和竞争,讲求理性和实用,其核心是个人中心主义:个人至上、私欲至上、追求个人利益和个人享受,强调通过个人奋斗、个人自我设计,追求个人价值的最终实现。这种刻意塑造自我,追求个性化的个人主义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它调动了个人的积极性,使许多人的智慧和潜力得以充分发挥,从而促进整个民族与国家的振兴和发展。然而,人人以我为中心,人际关系就难以融洽,整个社会也会缺乏凝聚力。

Education

美国的高等教育十分重视人文和历史教育,人文历史学科的院系在美国是较普遍地设置的。如,马里兰大学是一个由马里兰州办的州立高等教育系统,由十三所大学组成,比如University of Maryland, College Park 是这一大学系统中最主要的大学,它拥有师资和研究力量雄厚的历史系,所开设的历史课程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对于一所综合性大学,拥有这样的历史系是可以理解的。在马里兰大学系统的其它院校都有历史系。而马里兰大学系统中有些是工科或自然学科类的大学,如,University of MD Biotechnology、University of MD Environmental Science等。这在中国大陆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因为香港和台湾地区拥有人文系科的高校的比例也是相当高的)。现在,我们拥有历史系等人文系科的高校并不多,主要是综合类大学和师范类院校。而且,目前或缩小招生规模,或是将历史系易名,或是将其改为其它系科,中国的许多高校是唯恐有历史系和哲学系等人文系科。同时,在美国的大学中,人文历史学科的课程是大学生必修课的重要内容。而中国高校的人文历史课却基本是面向各自专业的,非人文专业的学生学习人文课的很少。当然,这种状况目前已经得到改善,我们的许多大学都在采取各种措施来努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包括科学素质。如,许多非综合性大学开始设立人文学院等。但是,与美国大学久成体系的人文历史教育机制相比,我们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美国的大学为什么会如此重视人文和历史教育呢?究其根源,是由于美国高等教育(实际上是整个的美国教育)以“通才”教育为根本理念的教育精神和原则决定的。而人文历史教育是“通才”教育的基本内容。所谓的“通才”教育,即,不论是文科、理工科还是其它学科,都把全面培养大学生的人文与科学知识及其思维方式作为办学的宗旨和主要内容,其目的就是为了使大学生对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较为系统和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养成学生兼具人文和科学的思维方式。由于美国的大学是将向大学生全面传授各种知识作为重点,因此,专业技能和技术的教育在美国的大学教育中是第二位的。这在其大学教育的方方面面都得到了体现。美国的大学一般不将自己视为培养技术专家的地方,所以在美国从来没有哪所大学以自己是“工程师的摇篮”一类的荣誉来自诩。美国大学十分重视人文知识的培养在专业与技能学习中的基础地位,不少专业性和技能性较强的学科和专业在本科阶段是不设置的,必须要等学生在本科阶段打下较为合理的知识结构的基础上才能去学习。如,律师是美国最吃香的职业,学习法律的人自然也相当多。但是,美国的大学本科没有法律系和法学专业,只有修完了人文和社会学科的大学生才有资格去进一步学习法律。我认为,这种思路和做法是相当有道理的。因为,法律是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的一种规范,它是附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形成的,现实社会的法律是对历史上法律的继承与发展。因此,如果一个人缺乏对人类社会历史和现实生活的深刻认识,那么,法律对他来说只是一堆机械的条文,他也就不能真正很好地懂法和执法。

美国的大学都普遍设有人文学科的院系,也与这些院系的毕业生就业不难,而且往往能在社会竞争中出类拔萃直接相关。在美国历史学毕业生不仅就业领域相当广泛,而且不少人成为美国社会的中坚人才,如,美国国会中有不少议员是人文系毕业的,美国总统也不乏学文科出生。因为美国是一个讲实用的社会,如果一个专业的学生毕业生找不到工作,那它在美国社会是无法生存下去的。当然,美国人文历史毕业生就业容易,与他们大学期间所学的知识结构和内容全面合理有关,因而具有较为全面的学科知识有关。上面已说,美国大学讲“通才”教育,也就是说,大学生是文理科的知识都要学的,人文历史系科的学生则必须学许多其它学科的知识,因此,美国的人文历史毕业生往往既掌握了较为全面的人文历史知识和思维方式,又兼具科学知识和思维能力。如,以马里兰大学的历史系,学生四年所修的120个学分中有一半左右是非历史类的,其中包括不少自然学科的课程。那么,人文历史学科的学生怎么能听懂理工科的课程呢?美国大学的自然学科课程有不少是讲基础性知识的,而不是讲某一学科很专深的知识。加上美国中学阶段也没有中国高中教育阶段的那种文理分班的作法,因此,学生听课并没有什么困难。美国大学重视人文历史教育,不单在于让学生掌握基本的人文历史知识,更关键得是要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历史思维能力。实际上,现代社会知识的更新是很快的,大学所学的不少知识往往会过时的,但是,人文历史精神和思维方式的培养却是最根本的,是不容易过时的。由此反观中国大学的人文历史院系和专业不受重视,反差何其鲜明啊!我想,究其根源,除了社会上不重视人文历史专业毕业的学生,以致学生就业难外,更深层和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许多人包括学生都没有真正意识到人文历史知识和素质的学习和培养对人自身的发展和参与社会竞争的决定性意义。其次,也与我们国家目前人文历史学科教育内容的教条、僵化和脱离现实生活及教育方法的落后等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它并没有真正起到培养学生人文精神和自由思想的作用。

我们的大学经常说要培养大师级的学者,要成为世界级的大学;我们的学生也经常立志在走向社会之后要成为激烈社会竞争的佼佼者。那么,如果对中美大学人文历史教育理念作一个比较的话,我们从中是否能反思和悟出一些有益的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