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坚持依宪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坚持依宪治国如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民法典、外商投资法、国家安全法、监察法等法律,修改立法法、国防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立法体制机制,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深入实施备案审查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立法覆盖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扎实推进。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落实两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放管服”改革成果丰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全面完成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逐步确立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收容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