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何武“何专断剑”的法律故事

《何武传》,从《汉书》,是第八十六卷,第五十六传。这部传记不仅记录了何武的生平事迹,还记录了同时期的王甲和史丹,是这三人的合传。三人都是西汉同一时期的大臣。从篇幅上看,何武川的传记最短,字数最少。

何武,本名龚俊,因汉武帝宣帝广纳贤才而被召见。此后,他研究了《易经》,并与翟金芳成为朋友。明年翟进才四十岁之后,就做了宰相,官位很高。何武没有翟金芳那么有才华,那么幸运。他在做县令的时候曾经违法,被免除公务。后来成了县里的小官吏。

推荐何为谏官,任扬州刺史。当他是刺史的时候,经常指责犯罪的官员。就算他们赚两千石,他也会放一首歌来列举他的罪行。在汉朝,2000石的俸禄就是郡守,也就是太守的军衔。另外,何武在弹劾前会让对方知道,如果对方认罪,就给他减轻处罚,最多免除公务,但如果对方知道他不认罪,何武是不会容忍的,最后一场戏后会给他最严厉的惩罚,要么抵罪,要么被处死。

五年后,何武入朝为官,担任宰相官职,也就是宰相的下属,帮助他纠正不法,受到当时宰相的高度重视。就这段经历而言,何武和他的好友翟很像。之后成为清河总督。可惜没几年,他就因为当地的灾害被免除了公务。之后,何武被一路调走,最后成了大司空,免了官。

王莽当丞相时,何武被他陷害,被迫自杀。

他任意挥剑

西汉著名大臣何武,以秉公执法著称。与此相关的史书记载和典故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法律故事是《何独断剑》。

那时候,何武已经担任了大司空。大司空的职位由神医改为宰相。他的职责是协助总理,但他的重点是执法和纠察。只要他认为对方有罪,就可以弹劾大臣或者审问官员。可见,能坐到这个位置的何武,对法学研究的涉猎之深。

《何独断剑》讲述了当时的裴军有一个富人,他的妻子只有几个女儿。后来,他的妾生了他的儿子,但不久就死了。富人觉得妻子和女儿品行不端,在他们死后争夺遗产时压迫和迫害年幼的儿子。所以,在他的临终遗嘱中,他把他所有的财产都给了他的女儿们,只留下一把剑让她们在他十五岁时送给他的儿子。

然而,当他的儿子到了十五岁时,他没能向他的姐妹们要剑,所以他向政府起诉了她们。当时,何武是裴军的知府。他说,“剑是用来决定事情的。我儿子现在十五岁了,智商和能力完全够做决定。女儿女婿十五年衣食无忧,我很庆幸。”也就是说,何武指出了当时富人意志的深层含义,让女儿们先享受温饱,等到儿子成年后再给他一把剑,也就是让他管理和决定家庭。

就这样,所有人都开悟了,都称赞何武还原了案件的真相,了解了事情的真相。

何石室

吴是蜀郡郫县人,蜀郡即现在的四川郫县。他是西汉的大臣,学识和品行也是家乡年轻人的楷模。当时四川成都有一所石头学校。到了宋代,建了一个祠堂,画的是四川九贤的画像,有何武,还有司马相如等人。

据考证,这个石派创建于公元前141年。当时汉景帝年间,文翁担任蜀郡太守。他上任后,发现当时的四川文化教育事业比较落后,于是用石头建了一所学校,作为蜀郡的郡学。因此,后人也将此派称为“文翁石室”。虽然私立学校早在春秋时期就已兴盛,但文翁诗诗是第一所由地方政府资助的官学,因此也是中国第一所公立学校。

当时文翁挑选年轻官员,让他们到长安学习。据说他们带去见老师的捆修是四川的土特产。这些学成归来当学校老师的人,也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批专任教师。

为了发展学校教育,文翁对学生有特殊的优待和福利。首先,学校里所有的学生都能遇到税徭役。如果他们学习好,毕业后可以被县分配到地方政府工作。此外,文翁每到一个地方,经常带着学生一起去,开阔视野,熟悉地方。

文翁学派越办越成功,汉高祖刘彻知道后非常高兴,于是下令在全国推广文翁石室的官方研究。后来这个学校虽然换了很多次,但是位置一直没变。近代,郭沫若、李、等人先后在此求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