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投毒,我吃了身体无大碍,投毒的人会被追责吗?会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投毒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这种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犯罪分子国家对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逃究。
投毒还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投毒犯罪的犯罪预备是对所投毒物进行购买、配置、存放等预备,对所要投毒的地点进行选择,比如水源、容器、水库等,对投毒所要侵害的目标进行了物色,比如针对人等,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