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几种法律关系

法律主观:

法律关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