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日电费调整
电费调整通知备受关注,并于7月1日实施,让我们来看看。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通知上的中华人民***和国指导试行居民用电消费分层电力定价,调整每月用电量的住宅用户分为三个级别,和电价应增加在不同的水平。
《第一档位》对于每月家庭用电210度及以下的用户,电价维持不变,为0.5469元/度,第二级每月电费210 - 400度的用户按第一级电价每度多收取0.05元,是0.5969元。第三级月用电量超过400度的用户,比第一级每度多收0.3元(0.8469元)。
调低电费通知书
有电表的家庭按电网企业的抄表周期正常缴纳电费,年用电量2520度以下为0.5469元/度,2520度至4800度实行二级电价加价,超过4800度部分实行三级电价加价。
由电网企业确定的使用控制卡电表和居民用户在年度购电时,应执行上述标准。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19〕527号,通知中明确表示了以下几点内容:
一、将现行统调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上限为10%,下浮幅度下限为15%。依照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开展的现货交易,可不受“基准价+上下浮动”限制。今后,国家发展改g委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范围进行调整时,我省同步进行调整。
二、居民、农业和暂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工s业用户用电对应的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量,2020年暂按照各机组当月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量的40%确定,执行基准价,并继续执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除以上电量外,我省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降0.0034元,调整后的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
三、现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电量,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由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并以中长期合同为主确定具体上网电价(包含超低排放电价),2020年暂不上浮。
四、降低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除农业排灌、脱粒和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我省农业生产用电销售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0.1元。调整后的销售电价标准。
五、前述上网电价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销售电价调整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