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的夜班费是多少,有什么规定或法律依据
实行三班制的企业,从事大夜班生产的工人和必须跟班生产的干部,夜班津贴标准为每天十元;从事中班生产的工人和必须跟班的生产干部,标准为七元。实行两班制生产的企业,工人和必须跟班生产的干部,享受中班津贴,标准为七元。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劳动者应当及时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据:山东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生产工人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
实行三班制的企业,从事大夜班生产的工人和必须跟班生产的干部,夜班津贴标准为每天十元;从事中班生产的工人和必须跟班的生产干部,标准为七元。实行两班制生产的企业,工人和必须跟班生产的干部,享受中班津贴,标准为七元。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劳动者应当及时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据:山东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生产工人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