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我查一个法规,如果对外担保没有登记,但是有法院的判决书,那么担保人需要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释[2000]44号 颁布时间 2000-12-13 生效时间 2000-12-13

 第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

保人另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