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
(1)《中华人民***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述几条规定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密切相关。 (2)《中华人民***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这些规定表明,村委会由村民通过直接选举、差额选举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
本题主要考查对材料的理解能力。主要涉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等民主政治方面知识以及选举方式的有关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