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
近年来, 湖北省武汉市司法局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深化“法律六进”的重中之重,以实现普治并举为导向,以普法阳光行动为驱动,以整合内外资源为助力,打造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校园法治建设相融合的新格局。
一、注重点面结合,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新载体。近年来,武汉市在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的过程中相继涌现出“流动花朵”法治教育园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六大平台、法治文化示范学校等一批工作品牌。市普法办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举办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工作推进会等方式,以点带面,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普法阳光行动。全市***建立“阳光行动”示范学校37个,实现“四有”:有“阳光大餐”,每月举办一次国旗下讲话、漫画说法、普法情景剧、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有“阳光门诊”,调动社会、学校、家庭力量,对问题青少年进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教;有“阳光阵地”,打造法治长廊、法治楼道、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全方位的法治宣传载体;有“阳光连线”,建立有教师、家长、心理专家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的交流平台。近两年,全市***开展青少年法治讲座3000余次,举办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5万余次。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举措,全市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二、注重内外联系,开辟青少年法治教育新通道。一是联合党政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每月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依托团市委在全市社区组建的“四点半学校”、青少年空间,挂牌建设“社区青少年法治学校”,建立法律图书角,针对每天放学后及寒暑假等“监护真空期”,将学生组织起来,由公安、教育、卫计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有计划地在社区对青少年进行健康、安全、防护、维权等法治教育,形成学校、社区、家庭教育的“无缝对接”。二是联合政法部门对问题青少年进行帮教。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利用资源优势,对问题青少年开展法律援助、关爱帮扶、心理辅导、跟踪帮教、监督检查等动态管理。全市各区均建立了教师、家长、政法干警、心理专家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的QQ群,加强互动交流,提升帮教效果。近两年来,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下降趋势,未成年人批捕案件及人数、起诉案件及人数逐年下降。三是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合作。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百姓受益的法治文化建设模式,利用社会力量,在全市所有中小学统一安装法治宣传挂框8000余块,融入法治故事、法治名人、案例分析等内容。利用武汉丰富的高校资源,招募组织大学生志愿者走进校园,用更贴近未成年人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舞台情景剧等活动,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三、注重普治并举,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新体系。一是建立校园法务室。市普法办联合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四落实”(组织落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三有”(有匾牌、有法务工作办公室、有办公设施)、“两上墙”(工作职责上墙、工作人员上墙)、“一台账”(法务室综合台账)的标准,在全市850余所中小学建立校园法务室。校园法务室由学校主要领导任主任、司法所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法治副校长、社区律师、社区调解员和政教主任(德育主任)、校团干、心理辅导员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为师生和家长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处理、法律服务等,帮助解决了一系列涉法难题。二是建立教育法律顾问团。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武汉市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全市13个区均按要求组建了教育法律顾问团,***聘请律师41人。教育法律顾问团成立以来,***审核合同159份,处理协调各类纠纷307件,完成诉讼案件49件。三是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举办法治文化书画展、法治文化演出、法治征文活动、拍摄并巡回播放法治微电影等方式带给青少年生动的法治体验。探索将“云技术”运用于法治教育过程中,使多校师生通过大屏幕实现同步听课、互动教学,实现校园法治文化教育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