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朝的政治制度,求解
一、是诸候个人管辖,封地内事务只要不在大的方面违背周礼的礼制,周王基本不管。
二、诸候的军队都自行招募,周王不管。但对各诸候国拥有军队的上限有规定,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
三、分封的诸候,爵位和封地由各诸候父子相袭,是属于世袭制的。所有的诸候也在自己封地内再行分封,不过再分的不叫“诸候”叫“大夫”了
四、有的,周朝的法律基本就两个,即宗法制和《周礼》,各诸候都要遵守,若有违反,天子有权统帅各其他诸候国对其进行讨伐,征服直至灭国。不过各诸候国在封地内可在不违反周礼的大环境下,制定适于自己封地具体情况的法律。
五、这个理论上似乎有,但实际上东西两周***八百年的历史上似乎没有发生过。有的只是个别诸候违反周礼时,周天子率军进行讨伐。朋友所说的十分正确,周朝中央(当时称‘王室’)的确和各诸候国一样均拥有军队,说穿了王室也是和诸候差不多相同的国家,只是王室所占有的土地、人民、军队为最多的。周礼对此是有规定的。规定周天子六军,诸候大者三军,中者二军,小者一军。这样周王室对任一单独的诸候国保证拥有绝对的军事优势,这是保证周天子能成为各诸候国的“天下***主”的基本条件。东周时周王室东迁洛邑后,失去了周中央的基本地盘,使得周王再也没力量拥有六军,甚至连三军都没法拥有,都故周时周王就失去了权威,各诸候再不听周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