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保证书可以用法律途径追回钱吗
1、该保证书对债权人没有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一般或连带担保责任)。
2、因为上述保证书是保证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只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该保证书可以看成是借款人提供的反担保,即在保证人承担了相应担保责任后,债务人需要对保证人负清偿责任,但该保证没太多实际意义。
3、如果按你说的,“就是说我替人担保,被担保人就算不还,我也不用替他偿还”,那么你与放款人签订的担保协议还有意义吗,很简单的道理。所以要么你不要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要么请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物上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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