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管理流程

 企业分立指一个企业依照企业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企业。那么企业分立需要经过什么样的流程呢?接下来我为你带来企业合并管理流程,希望对你有帮助。

1 企业分立程序是

  1、企业董事会拟定企业分立方案

 此与企业合并类似。但在企业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企业的地位、分立后企业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

  2、企业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

 企业分立属于《企业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企业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企业分担原企业债务的协议。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分立申请、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事项。

  3、董事会编制企业财务及财产文件

 根据《企业法》第176条的规定,企业分立时应当进行财产分割。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经股东会授权后,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4、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

 此与企业合并须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则在本质上相同,即企业分立应以政府批准为前提。

 企业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

  5、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根据《企业法》第176条规定,债权人保护程序主要涉及分立通知及公告及程序:在分立决议做出后的10日内,将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企业分立的程序有哪些

  企业分立的程序 有哪些?企业分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吧,本文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企业分立的程序:

  1、由企业董事会拟定企业分立方案

 在企业分立方案中,应当对企业分立的原因、目的、分立后各企业的地位、分立后企业章程和财产及债务分割等问题做出安排。

  2、企业的股东会作出分立决议

 分立决议是导致企业资产重新配置的重大法律行为,直接关系股东的权益,是企业的重大事项,所以分立决议的决定权不在董事会,而在股东(大)会,参与合并的各企业必须经各自的股东(大)会以通过特别决议所需要的多数赞成票同意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公告债权人

 企业法规定:企业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企业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企业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主管机关批准

 一些特殊企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6、企业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

 企业法规定,企业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企业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设立登记

 企业法规定,企业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企业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设立新企业的,应当依法办理企业设立登记。

3企业分立的程序和财产清算

 在一些大企业后,由于各种原因会导致企业进行分立,企业分立一般由一个企业分成几个小企业,对于企业分立也有一定的特征,企业分立的特征又有哪些是我们必须要了解的呢?

  企业分立的程序和财产清算

 企业分立,是指将一个企业分成两个以上的企业,一个法人实体分解成若干个企业组织,是企业资产的重新组合。企业分立的结果,一种情况是原有的企业仍然存在,但从中分立出了新的企业,当然这不是分企业形式,而是独立的企业;另一种情况是原有企业解散,从而设立两个以上的新企业。

 伴随着企业分立的是企业财产的分解,所以规定,企业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实际上,企业的分立,就是将企业财产按照分立的情况进行分割,组成新的资本联合。

  企业分立的主要程序为:

 1.由企业股东会作出企业分立的决议;

 2.分立的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企业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企业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企业不得分立。

 企业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这里很关键的是对企业分立前的债务达成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的协议,这个协议使债务承担有了明确的责任人,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

4企业分立的含义及主要特征

 在一些大企业后,由于各种原因会导致企业进行分立,企业分立一般由一个企业分成几个小企业,对于企业分立也有一定的特征,企业分立的特征又有哪些是我们必须要了解的呢?

  企业分立的含义及特征

 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律行为。国外立法例对企业分立一般不作规定,而我国《企业法》将企业合并、分立专列为一章(见《企业法》第7章)做出明确规定,原因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创时期企业实践中,大量存在着企业分立行为不规范,并借以规避债务的现象。企业分立不仅是企业自身的事情,而且关系到进行分立的企业的股东及债权人的权益,因此,法律必须明确规定分立的相关程序。只有按法定程序进行的分立才产生法律效力。企业分立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企业分立是在原有企业基础上的“一分为二”或“一分为多”。

 它与企业合并恰好是反向操作,既不是“转投资”设立子企业或参股企业的行为,也不是为拓展经营而设立分企业的行为。原企业与分立后的企业之间、分立后企业相互之间,既无企业内部的总企业与分企业的管理关系,也不是企业集团中成员相互间控股或参股的关系,而是彼此完全独立的法人关系。

  2.企业分立是企业组织法定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

 企业的分立不是企业的完全解散,无论是新设分立还是派生分立,均无须经过清算程序而实现在原企业基础上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在这个意义上,企业分立是法律设计的一种简化程序,使企业在无须消灭的情况下实现“一分为二”或“一分为多”,因此,企业分立是企业组织法定变更的特殊形式。

  3.企业分立是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的行为。

 由于企业分立将会引起分立前企业主体和权利义务的变更,而且也必然涉及相关主体的利益,为了保护各方主体利益,分立行为必须严格依照企业法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

5控股子企业的管理原则主要包括哪些?

 设立 控股子企业 后,如何才能让子企业的整体运行效率与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进而增加企业的利润,要实现这些目的,就必须加强对控股子企业的管理,下面是对控股子企业管理原则的介绍。

  一、加强管理的目的

 加强对控股子企业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企业的治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企业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二、如何对控股子企业的管理

 1、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企业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企业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企业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企业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2、控股子企业应依据企业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3、控股子企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按规定及时向企业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企业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4、控股子企业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时,须及时在会议结束后当日向企业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企业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5、控股子企业应依照上市企业的标准规范运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参照本制度及企业的有关规定,制定其内部控制制度。企业控股子企业控股其他企业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企业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企业的监督。

 6、控股子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企业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本企业对控股子企业的各项制度规定。

6什么是控股子企业?控股子企业主要有哪些类型?

  一、什么是控股子企业

 控股子企业是指其企业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企业所控制,但未达到100%。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企业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企业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企业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企业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二、子企业的形式

 (1)全资控股子企业,简称全资子企业,指母企业持有该企业100的股份,一般由母企业全部资设立;

 (2)优势控股子企业,即母企业持有该企业50-100的股份。

 (3)质量参股子企业,指其25-50的股权被另一家企业所拥有,并受其影响和制约的企业。质量参股子企业可拥有该持股企业的股票,但不能相应拥有其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质量参股子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应与该持股企业相同。

 (4)任意参股子企业,指母企业持股比例低于5的子企业。这类企业是集团企业为了业务或技术协作、资本提携等目的而参股经营的,其生产经营范围与母企业相同或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