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沿革
法学专业创建于1995年,当时隶属于经法管理学院政法系,招收经济法专业的专科生。199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2年4月法学教研室从两课教研部独立出来,成立法学系。2002年8月学校院系调整,法学系划归文法学院。2003年获得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在校硕士研究生70人。社会工作专业培养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