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云的主要事迹
该同志积极服务于黔江“三农”,把促进黔江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事业目标,投资3000余万元在黔江发展种猪事业,建起标准化的原种猪场和良种猪精液集中供应中心。1000头基础母猪的原种猪场和全国一流的200头公猪规模的公猪站。每年提供优质祖代种猪9500头以上,良种猪合格精液30万份以上,产值实现3700万元左右。对推进黔江区200万头现代无公害生猪基地建设、改善生猪品质、提高生猪生产能力,作出了积极贡献,推动了黔江区打造成为西南地区种猪生产高地、良种繁育示范基地目标,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该同志还具有以德做人、真情服务、以精于业、笃志创业的品德,得到领导和业界的好评。
罗云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律所任职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高级合伙人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部 主任
行业任职
浙江省直律师协会 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实务研究
荣获“2011年中国律师版权实务论坛”“优秀论文奖”
荣获2010年度浙江省直律协“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论文一等奖
荣获2010年度浙江省律协知产委“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论文一等奖
荣获2009年度浙江省直律协“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论文一等奖
荣获2009年度浙江省律协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三等奖
荣获2010年度“华东律师论坛”论文三等奖
经办案例荣获2009年度浙江省律协十大“优秀知识产权案例”奖
经办案例荣获2010年度杭州中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论文入编知识产权权威丛书《知识产权法专题判解与学理研究丛书》
多件经办案例入编《律师经典案例》
行业荣誉
浙江知识产权律师讲师团成员 (2011)
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先进个人” (2011)
浙江省直律协“青年律师成长课堂”讲师团成员 (2010)
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巡回演讲 特邀演讲律师 (2010)
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2009)
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知识产权专业律师”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