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罪的海盗罪定义
自从有了海上贸易,就出现了以抢劫商船财物为生的海盗。最早关于海盗的文字出现在古希腊时期的公元前1350年,它被记载在一块碑文上。
从历史上看,海盗的兴衰主要经历了四个时期:
古希腊罗马时期。当时的海盗主要出没于西方,以地中海地区最为多见;
中世纪海盗兴盛期。“北欧海盗”就在此时成名,成为重要的社会角色;
大航海时期。当时世界各主要海域都繁忙地行驶着各种满载黄金和其他货物的船只。针对这些商船实施的海盗犯罪也在17世纪初到18世纪中叶达到了最猖獗的时期。海盗们主要在“新大陆”的加勒比海、地中海、阿拉伯海和西非海岸等地出没;
现代海盗时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蒸汽机的使用,各国海军的实力不断壮大,加大了对海盗的打击力度,使得海盗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几乎销声匿迹。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海盗才又开始活跃于西非海岸、索马里半岛附近水域、红海和亚丁湾附近、孟加拉湾沿岸和整个东南亚水域,其中东南亚水域最为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