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厕所产子误以为是死婴将其丢弃,女子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这名女子因过失导致婴儿死亡,需要负刑事责任,法院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两年执行。虽然说死者是女子所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孩子一出生就已经有了公民权利。不管孩子多大,其生命都受到法律保护。从法律上讲,该女子已经违法,从人性上讲,该女子并没有经验,对生命也太冷漠,不是一名好母亲。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女子怀孕时才16周岁,因为自己未成年也没结婚,所以不敢告诉父母,害怕有人说闲话。怀孕期间没有露出任何端倪,也没有去医院做孕检。直到2021年1月5号,女孩感到肚子疼痛不已,后来跑到出租屋厕所内完成生产。产下的是一名男婴,孩子看上去不哭不闹,女孩没有仔细检查孩子是否活着,也没有进行抢救。随便拿了个袋子把孩子和胎盘装起来,之后感觉头晕就去睡觉了。
第2天醒来,女孩打开塑料袋,发现孩子身体已经冰冷,于是急忙扔进垃圾袋,系紧口袋后扔到回收站。然而这个垃圾袋被人发现了,经过法医鉴定,发现该男婴是因为脐带未及时处理导致呼吸衰竭死亡。女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罪行,法院认为被告人犯罪时没有满18岁,应该重新处罚。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防止大家早恋,就是为了少发生这种事,女孩子经验不足很容易被人骗,最终只有自己承受伤害。这起案件中一直都没有提孩子的父亲是谁?发生这种事,这名男子是否也应该站出来承担责任?至少要给女孩安全感。平时我们遇到这种事一定不要害怕父母责怪,孩子是去是留,要找男方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