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男子反杀8名行凶者被认定防卫过当一事?

八名杀人犯被认定防卫过当是基于特定的历史条件作出的判决,放在现在可能就不太合适了。

一、案件经过

这起案件发生于2015年10月,8名上门行凶者1死2伤1轻伤,而反杀者宋某被判轻伤。其后,一审、二审法院均以?防卫过当?为由认定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七年。

在案中,宋某屋内有2个老人2个孩子,而且上门行凶者有全持凶器,在屋内这个密闭空间内,宋某的反杀行为是在由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而引起的特殊防卫,所以,在一审、二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的罪名追究宋某的刑事责任是值得商榷。?

二、判决背景

该案发生在2015年,以当年的司法实践,是存在?谁死伤谁有理 ?的判决案例的,所以,在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文指出,要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鼓励正当防卫。

随后,到了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纠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从法理层面和司法实践上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三、最新的防卫过当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防卫过当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时间、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综合考虑双方的实力对比,根据防卫过当的情节,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识作出判断。

对不法侵害的危害程度的判断,不仅要考虑已经造成的损害,而且要考虑可能造成进一步损害的紧迫危险和现实可能性。防卫者不应苛求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从整体上看,对于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之间存在悬殊和明显过激之处,应认定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