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家属包括哪些人

退役军人家属(军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十六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别的亲属。

法律分析

军属,指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十六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前,军属持有合法优待证的城市并不多见,个别城市不仅将退役军人纳入优先优待范围,同时还将退役军人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和子女,同样纳入优待范围,并制发退伍军人及军属优待证,使其像现役军人和家属一样享有优先优待服务。社会优抚是针对军人及其家属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养老、就业安置等待遇和服务的保障制度。优待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对优抚对象从政治上、经济上给予优厚待遇,抚恤是国家对伤残人员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所采取的物质抚慰形式。优待抚恤是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和抚慰的一项行政管理,也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特殊社会保障。并不是所有的优抚对象都可以享受抚恤补助待遇。按国家现行规定,残疾军人享受伤残抚恤;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家属、病故军人遗属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享受定期抚恤;在乡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享受生活补助费;红军失散人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带病回乡、医疗生活困难很大的退伍军人及参战、参核退役军人也可享受生活定期补助待遇。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