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类别

A、行政组织法、B、民政行政法

一般行政法指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程序法等。

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由有关行政机关的设置、任务、地位、组成、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编制,以及有关行政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调动及其职务上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规范所组成。

扩展资料:

组织可以划分为自然组织和社会组织两大类。但就社会组织而言,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分类方式。一些西方国家基本上把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政府及其他权力制衡机构、企业公司和社会团体。而在中国,一般把社会组织分为四类:即党政机关、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近年来,还出现了一种新的社会组织类别-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事业单位)。?

由于各国国情不同,社会组织的构成也不同。西方国家一般没有中国称之为“事业单位”的概念,而是将类似于中国事业单位的组织归于政府机构或半政府机构;有的西方国家将政党组织也纳入社会团体的范畴,但在中国,一般不将政党组织视为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