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误判时,英方设置了哪些障碍

当年,周南在香港会见撒切尔夫人。

1984年1月至9月,以中国代表团团长的身份,参与中英香港问题第8至第22轮的会谈,并代表中国草签了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90年至1997年,出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周南,新中国杰出外交官,香港回归的历史见证人。

即将于6月推出的《周南口述:遥想当年羽扇纶巾》(宗道一等编著,齐鲁书社出版),透露了中英香港问题谈判的艰难,香港回归之路的一波三折。在香港回归10周年前夕,阅读此书,感慨更深。

英方步步为营,我方寸步不让

第8轮会谈开始,继续讨论第一项议程,即有关1997年以后的安排问题。这方面展开的各项争论,都是围绕国家主权这一根本问题进行的。后边各轮谈判,英国的方针概括起来就是这么一句话:步步为营。他们不断地冲击中国的底线,试图损害我们国家的利益和主权,以保持在香港回归后,英国能继续最大限度地操控香港政局。

我们讲我们的12条方针,英方则采取“迂回战术”。每轮谈判谈到某个问题,他拿出几页纸,说你这一条方针我们并不反对,但是我们的理解是如何如何。他这个理解跟我们的理解相差很大,他的理解就是要损害你的主权的理解。

争论的问题的覆盖面很广泛,这里仅就几个比较重要的方面讲一讲。

比如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我们提出的协议文件草案中,讲香港特别行政区直接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香港虽然是特区,但只是地方政府,是我们领土的一部分,那就是直接隶属。英国方面竟然要求划掉。不隶属于中央政府,那隶属于你大英帝国政府吗?不行,一定不能划掉!这样双方就争论起来了。我们说“高度自治”,他就要求“完全自治”。如果“完全自治”的话,中央政府根本就不能管了。香港有他们的潜势力,如果同意他们的说法,那他们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了。有一天时机成熟了,要宣布“独立”,我们都不能干预的。我们是讲“高度自治”,并不是“完全自治”。他又说如果“完全自治”不行,要“最大限度自治”。“最大限度自治”是什么含义呢?这和“完全自治”又有什么实质区别呢?英方又讲不出来。英方不但要求删去“香港特区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字样,而且要求规定“香港以外”的任何“其他地方”,也就包括中央政府,对香港的事都没有否决权。我们也把他打掉了,我们说不行!我说:中国提出的“高度自治”政策的内涵已经十分广泛,不能再宽松了。

又比如,英方说1997年6月30日要把政治、行政管理权直接交给特区政府,而不经过中央人民政府,就是想绕开中央政府,来个“私相授受”。我说:不行!香港是英国从中国手中抢去的,按照中英协议,理所当然地要交还给中国政府,英方想绕开中央政府是什么意思?说到底,就是不想把香港交还给中国,仍然想给人造成香港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的印象,这当然是不能容许的。所以1997年6月30日晚上,大家看到,在交接仪式完毕之后,我们再把高度自治权授予特区政府。

再比如外交问题。外交上,我们说香港是特区,是中国的一个地区。凡是和中国建交的国家可以在香港设立总领馆或是领事馆,因为大使馆只能设在首都。现在,好多国家在北京有大使馆,在商务侨民多的大城市,比如上海、广州,设总领馆。但英方不同意,要求英国在港不设总领馆,要设高级专员公署,就是high commission。巴基斯坦是英联邦国家,坦桑尼亚也是英联邦国家,我在这些国家工作过,知道这个情况。别的国家都叫大使馆,英国在英联邦成员国却设高级专员公署,表示自己的特殊地位。我马上批驳:你们提这个是何居心?你们是不是想把未来的香港特区变成英联邦成员国,或者是准英联邦成员国?听了我的批驳,我看到当时英方团长伊文思跟他旁边的几个成员交头接耳,低声嘀咕。商量以后,他们作了答复。他说:我们有一些国家也有商务专员。我说:你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商务专员是商务处的商务专员,而商务处是大使馆下面的一个单位,跟高级专员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你这样糊弄我们不行。伊文思看这招也行不通,只好同意在香港设总领馆。

“文王一怒而安天下”

还有一个大一点的问题,就是在实行“高度自治”的同时,中央要保留必要的权利,首先就提出国防、外交必须由中央直接管理,不包含在“高度自治”里。既然如此,我们就有权驻军。英方又百般抗拒,说不要驻军。驻军了以后,香港老百姓就吓坏了,都要移民了。我说:哪里有这样的事?你们能驻军,我们为什么不能驻军?他说:我们不一样啊!英国离香港十万八千里,万一有什么事我们来不了。可你们就在旁边啊,你们不需要在香港驻军,你们在广州、深圳有军队就行了。这又是一个荒唐的逻辑。英方还说:万一发生香港受到外国侵略的事情,得事先征求港府的意见、特区行政长官的意见。他同意了,立法会同意了,你可以暂时来一下,没有任务了就马上回去。

这又是一个涉及主权问题的重大的争论。在谈判中,我代表中方明确地讲:这个问题已经谈了多次,你们反对驻军毫无道理。中央负责香港的防务,必须在香港驻军。驻军是主权的体现,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不管英方赞成与否,中国都不会在这个问题上让步。而且驻军对香港的繁荣稳定有利无弊,希望英方采取合作的态度,不要再无理取闹了。对此,小平同志的态度也是十分坚定的。早在1984年4月,他在审阅外交部《关于同英国外交大臣就香港问题会谈方案的请示》报告时,就在关于驻军问题的一条下亲批:“在港驻军一条必须坚持,不能让步。”

我们在会场上跟英方斗争的时候,当中出了一个纰漏。大概是1983年5月,香港一些大的传媒派了一些记者,到各种会场上,找这个领导、那个领导。有的领导没有参加香港问题的谈判,情况不太熟悉。人大开会的时候,有个记者就找上我们的一位领导,他不太了解情况。记者问:香港老百姓怕驻军,你们中央是不是一定要在香港驻军?这位领导不经意地回答说:也可以不驻军吧!大概是这个意思的话。第二天,香港各大报纸头版头条报道:某某领导人讲香港不必驻军,是中国政府的意见。

正好那时候小平同志接见香港代表团。那天事先已经把这个事报告给小平,小平同志很生气。记者在退场的时候,要出门了,小平说:哎!你们回来!回来!等一等!我还有话讲,你们出去给我发一条消息,就说某某,某某讲这个是胡说八道。你们给我辟个谣。香港怎么能不驻军呢?驻军是主权的体现嘛。为什么中国不能在香港驻军?英国可以驻军,我们恢复了主权反而不能在自己的领土上驻军,天下有这个道理吗?驻军起码是主权的象征吧,连这点权力都没有,那还叫什么恢复行使主权哪?必须要驻军!小平同志震怒了。

第二天清早我一上班,伊文思就来电话了,说奉政府之命紧急约见。我想:是不是跟这个事有关呢?果然是这个事情。伊文思当时说话很紧张,像唐朝的韩愈讲的,有点“口将言而嗫嚅”,有些心虚。伊文思说,听说昨天邓小平先生在人民大会堂说Mr X和Mr Y胡说八道,英方很关注。伊文思不敢讲出具体人的名字。他说:邓先生的讲话在香港各界引起极大的震动。港英当局还是很怕这个问题,希望你们中国政府慎重考虑,是不是不一定要在香港驻军。我说:你不要再讲了,我们讲了多次,这是恢复行使主权。国防要中央管,就必须在香港驻军。邓小平同志已经发了脾气,你还讲什么!他说:我是奉政府之命来表示这个态度。我说:你回去就说中国这个立场是坚定不移的,没有谈判的余地!他走了,从此不敢再提了。

我后来讲,这叫做“文王一怒而安天下”。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进驻香港的艰难谈判

1984年4月11日举行第12轮会谈,中英香港谈判开始进入第二个议程,即1997年之前的安排问题。有关这项议程的核心问题就是小平讲的要保证过渡时期香港的局势能保持稳定,以便顺利地实现平稳过渡。小平怕他们在这个期间制造混乱,需要有一个中英联合机构进驻香港,我们有问题就可以在那里商量,双方如果达不成协议的问题,再反映到更上一级,就是两国的外交部或者两国政府来解决。目的是双方***同贯彻中英《联合声明》,保证香港顺利回归。

我们就根据小平的意思拟了个草案,开始的名字叫“中英联合委员会草案”,在谈判桌上交给英方。英方一看,大吃一惊,没想到中国还有这么一手。然后英方开始顽抗,无论如何不同意。他们说,你们搞个“联合委员会”进驻香港,那不就等于1997年之前香港就由中英***管了吗?我们给他们反复解释,不是什么“***管”,联合委员会只不过是为了贯彻中英《联合声明》和处理跨越1997年的重大事务,但无论我们怎么解释,就是不行。我们说这叫过渡时期,他们不承认有过渡时期。第二,他们说绝无必要设立中英联合委员会。两国有政府,有外交部,有大使馆,有什么事都可以商量,为什么还要搞一个联合机构呢?他们特别怕的是,联合机构进驻香港以后就变成“第二权力中心”了。香港老百姓有什么官司、有什么问题就不找港府了,而找联合委员会去告状了。左说不行,右说不行,谈判卡壳僵住了。

在此期间小平同志见过一次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说:希望你们再考虑一下这个事情的必要性,对你们没有坏处。如果你们不愿意中英联合委员会马上进去,我们头几年可以在伦敦、北京、香港三地轮流开会嘛。但英方认为还是不行,强调没有必要。后来,我们说:那是不是名称改变一下,不要叫联合委员会了,叫联合小组。还不行,英方还是不让进驻。

6月中旬的第16轮谈判结束以后,英国方面仍然不同意在香港设置常设机构,不同意在香港设立“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这时,杰弗里·豪即将再到中国访问。我考虑了一下,跟我们代表团讲,英国外长快来了,这个僵局怎么打破?英国的顾虑无非是怕我们干预他日常的行政事务。我们把这个机构的任务讲清楚点,不干涉香港政府的日常行政事务,它的任务主要是根据中英《联合声明》的条款,对涉及平稳过渡的问题研究讨论,作出决定。另外,时间上也还可以照顾一下,晚一年或者两年进驻,1997年之后让它再存在一年或两年。

我们到小平同志那儿向他汇报了上述设想。小平同志稍微考虑了一下,说:进驻是必须的,名称可以改变,进驻时间早晚也可以松动。大家可以互谅互让,但必须进驻。晚两年进驻和晚两年撤销也无所谓。你们争取按此方案谈出个结果来。接着,小平同志又讲,要把《基本法》制定的时间提前,不迟于1990年,最好更早一些,不要等到1993年才公布。这不但有利于稳定香港局势,而且有利于中方参与。因为英方说过,《基本法》公布后,中英将加强密切合作。小平同志然后又讲:过渡时期要注意五个不要:一、不要动摇港币的地位。二、不要滥用卖地的收入。就是怕港府把土地卖光了,把这个收入全用于行政开支了,将来特区政府一开门,钱就没有了。三、不要增加将来特区政府的财政负担,比如随意增加政府工作人员的薪金和退休金,又比如搞一些大而不当的基建项目。四、不要让英资带头转移资金。五、不要自搞一套治港班子强加给特区政府。其中前面四个是经济方面的,最后一条是政治方面的。事后证明,小平同志对香港的事情洞察秋毫,看得准,看得深,看得远。

第二天,7月28日,杰弗里·豪一行就到了。到了中午,我安排了一次会见,由我做东,请柯利达(曾任英国驻中国大使,时为撒切尔夫人的顾问。编者注)等人吃午餐。那次午餐我就打出这张牌来,我说:现在已经到了这样的时刻,这个问题需要早一点解决。我们考虑再三,提出一个方案来,联合小组必须进驻香港,除了明确规定任务之外,进驻的时间可以晚点。1984年底正式签署协议,可以1985、1986、1987三年在外边,到了第四年,1988年1月1日进驻。为了照顾你们,1997年之后再过两年半,到2000年结束。我说:这是中国最后的方案。如果你们还不接受,我们撤回我们的方案,撤回方案的后果你们负责。

柯利达在他的回忆录里讲,说他坐飞机,本来时差还没有倒回来,吃饭的时候正昏昏欲睡,一听到这个情况猛然惊醒,意识到中国要摊牌了,不能不严肃地对待。午餐后柯利达马上从2号楼跑到他们住的楼,把这个情况向外交大臣杰弗里·豪和港督尤德等人作了汇报。杰弗里·豪一听,说:不要在屋子里谈,咱们到外边,找个大树底下谈。那时候是7月,骄阳似火,热得不得了。杰弗里·豪的回忆录里面有一段很生动的描写。在柯利达汇报了我讲的这个情况后,杰弗里·豪认为这是中国底线,不能再拖延和僵持了。但尤德不同意,说要逼中国作更大的让步,最好能打掉联合小组。但是,他是少数,多数还是认为搞不好要破裂,要马上向伦敦发报提出建议。所以那天下午的会谈,柯利达缺席,我们想他大概是跑回使馆发电报去了。第二天,姬鹏飞请吃饭,刚喝了个汤,那边就来电话把他叫回去了。我想是回电了,果然是这样。撒切尔夫人同意跟我们达成妥协,只是还要英方代表争取更好的结果,更好的结果就是要再晚些年才让小组进驻香港。我们说是1988年进去,后来他们提出推迟到1993年,协议签署后再进驻,我们断然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我们提出联合小组到2000年1月1日结束,他们也不干,想拖到2002年。我们也拒绝了。他们没办法了,但跟撒切尔交不了账啊,撒切尔要求再晚些时候。最后就让了半年,确定联合小组自1988年7月 1日进驻,而不是像英方所要求的推迟到1993年才进驻香港。这样就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