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资格证书的国家规定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颁发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中华人民***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是

聘任翻译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已经正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该考试在全国推开后,相应语种和级别的翻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不再进行。

根据国家人事部《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的精神,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在国家人事部指导下,由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以下简称“中国外文局”)组织实施与管理。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中国外文局组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语种、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命题,研究建立考试题库等有关工作。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负责该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