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日期以档案日期还是身份证
退休日期以档案日期还是身份证,根据规定出生时间的认定,是根据身份证和个人档案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的,当身份证和个人档案上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是 以 个人档案上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的,这也就是说咱们最终的出生时间,是以 个人档案上记载的时间为准的。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增长,以及工作压力的增强,退休已成为人们最关注的问题。而退休并不是说退就能退的,尤其是在一些事业和企业单位,退休年龄问题尤受关注。这是因为退休与年龄是密切相关的。
现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事情,比如说,机关事业人员的人事档案,装载了几乎所有能证明个人身份和学历、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原始材料和资料,足以证明其一生的经历。
年龄认定的资料,从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学历经历和证明、入学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工作调动时间等,都有原始的资料,这些原始证明材料,以及历年来的考核登记表几方面对应,完全可以推定,到底哪个年龄才是真正的出生实际年龄。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退休年龄逐渐是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年月靠拢了。尤其是99年之后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很多地方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就没有审核职工档案的做法。
因为他们就没有档案,最多的是他们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的一些审批材料,这些材料一般不具备档案的证明效力。工作不仅仅是保障目前的生活,也是为了保障退休以后的生活,在职期间劳动者有养老保险,达到一定条件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