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平行

关于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奥本海主张二元论平行说。

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理论,最典型的是一元论和两元论。一元论首先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同属于一个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又分为国际法优先说和国内法优先说两派。两元论或“平行说”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

各自有其不同性质、效力根据、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二者互不隶属,各自独立。无论国际法整体还是其分支都不能当然地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反之亦然。

扩展资料:

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介绍如下:

我国的大部分学者认为由于在调整对象、制订方式、渊源、强制措施等方面的不同,国际法与国内法是各自独立的法律体系,但是由于国内法的制定者和国际法的参加制定者都是国家。

因此从理论上,国际法与国内法两个体系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彼此互相渗透、互相依赖、互相补充、互相制约的关系。

人民网-人民日报:国际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前瞻

人民网-车丕照:国际法可否作为治国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