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了如何应诉

法律分析

被别人起诉了应当积极应诉:1、在收到起诉书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原告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2、提交被告主体资格证明,有委托律师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搜集证据,编写证据目录并装订;3、准时出庭,如实阐述案情。但是最好是找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有道理应当履行其诉讼请求,要求对方撤诉。如果认为对方没有道理,应当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力争自己胜诉。收到法院的传票和应诉通知书之后应该按照时间和地址去开庭应诉,否则视为放弃了的权利,法院还是会缺席判决的。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你不服,要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