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详述吊车报废年限新规定
法律主观:
吊车属于专项作业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是30年。
根据商务部2013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第九项规定,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年限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年限30年。
吊车是一种广泛用于港口、车间、电力、工地等地方的起吊搬运机械。吊车属于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年限为30年。
吊车年审需要如下资料: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副证;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正证、副证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吊车年检是对其性能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会及时责令整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无法通过年检。
法律客观:《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