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查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

如何查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

1、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点击搜索;

2、进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

3、输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点击查询即可;

4、就可以得到查询结果。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 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 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2、应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包括:(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 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 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