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华的重要经历
2004年开始在焦作电大授课至今。期间多次为当地中小学校、军队、企业进行法治安全讲座。
2004年5月至2005年5月,在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法律事务部主持工作。
2004年8月,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记大功一次”。
2005年下半年,为多家公司收购资产管理公司及银行不良债权提供方案的论证、策划、实施。
2006年3月到4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进行了《公司法》和《劳动法》方面的进修学习,为河南省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2007年7月,开始为电视、报刊等传媒法制栏目做专业点评。
2008年4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009年3月,被焦作市司法局、焦作市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09年3月,入选焦作市南水北调法律服务律师团。
2009年4月,以法律专家身份参加焦作市“双百千万工程”。
2009年12月,被中国民主建国会焦作市委员会授予“优秀会员”。
2010年1月,任焦作市律师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0年7月,受聘焦作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
2010年8月,入选焦作市司法局重点工程建设律师服务团。
2010年11月,受聘焦作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焦作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
2010年12月,荣获“首届河南百姓满意的律师”荣誉称号。
2011年06月,受聘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志愿者。
2011年11月,受聘焦作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专家指导组成员。
2012年12月,因为连年业务排名第一,被评为“劳动模范”。
2013年05月,受聘焦作市政府担任政府采购监督员。
2013年05月,担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工作、金融保险业务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公司证券业务专业委员。
撰写的论文《论公司法律事务中律师职能的缺失》、《企业产权改革中管理层收购的若干法律问题》、《新公司法框架下股东知情权及其诉讼救济》、《违反公司章程的法律后果》、《非公有制经济法律风险防范》等分获专业论坛优秀奖、一等奖、二等奖及全国会议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