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接受遗赠后的两个月没有做出表示的遗赠还生效吗?还有法律效应吗?

一般是两个月没有作出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没有法律效益。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但是这个两个月自知道被受遗赠开始,只要自己能举证自知道被受遗赠到现在不满两个月,就可以继续接受遗赠。

法律分析

一份合法的遗嘱,一般是没有有效期的,除非遗嘱人撤销或变更该遗嘱。本题所谓的有效期为2个月,应该指的不是遗嘱的有效期,而是指受赠类遗嘱的受赠人接受受赠的法定时间。只要是遗嘱指定的承受人不是法定继承人,该遗嘱就视为赠与遗嘱,指定的承受人就是受赠人。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法律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第三,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保护的权利。综上所述,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没有接受遗赠的表示,即视为放弃受遗赠,不再受法律保护。当然,受赠人也可到提出异议申请,证明自己知道受遗赠的时间还不满2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