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份证复印件上如果盖有本人的指纹印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身份证复印件,至多只能起证明作用,不具有法律效力。担保必须要本人签名,仅凭单纯的身份证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

担保,即使不签订担保协议,在条据上要有保证人签名。一般要保证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核验后,债权人退回身份证原件,保留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没有本人签名的所谓担保,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四条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有关单位不得扣留或者要求作为抵押。

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不属于公民个人可排他性拥有的私人证件,也不属于具有法定效力的证件,公民不应对因其身份证复印件所造成的法律问题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居民身份证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证明法定身份的唯一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只是证件外观和表面文字信息的记录,只能在核实公民身份信息时起到参考作用,不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居住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目前,《中华人民***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相关法律没有要求公民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必须留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些行业和部门要求公民在办理相关事务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只是其行业和部门的规定,缺乏法律层面的依据。鉴于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不同的法律效力,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应负有核对人、证同一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其办理相关事务。如果相关证件使用部门疏于管理或者未尽相关审查义务,致使持有他人身份证复印件的不法人员实施了有损证件所有人权益的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违法行为人和相关证件使用部门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人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因此,身份证复印件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即使身份证复印件被其他不法分子用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法律规定也只会对这些不法分子进行惩置,并不会威胁到复印件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