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是

教育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是如下:

教育法的调整对象:

教育法的调整对象实质上是教育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教育法调整的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形成的教育关系。

教育法所调整的教育关系主要涉及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政府、教育者、受教育者、与教育有关的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虽然复杂多样,但可以依据其特征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纵向隶属性质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具有横向平等性质的教育民事关系。

教育法的实施方式:

教育法是以公开的方式公布于众,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它要求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它的实施除依靠宣传、教育手段外,更主要的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当人们的行为违反教育法的规定时,有关国家机关将依法给予必要的制裁。

教育法的实施方式

教育法是以公开的方式公布于众,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它要求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它的实施除依靠宣传、教育手段外,更主要的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当人们的行为违反教育法的规定时,有关国家机关将依法给予必要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