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日本封建法律属于中国封建法律的体系
到隋唐时,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都很成熟,自成体系了。代表性的法典就是保存至今长孙无忌编纂的《唐律疏议》,这是中华法系完备的标志。唐朝以后,宋元明清各朝都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朝代的法律制度。日本所学的正是隋唐的法制,建立了律令制封建国家,至今日本还用的省(相当于中国的部)、地方的县(相当于中国的省)、府、道都是学习隋唐法制的结果。
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超越国界,对亚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朝鲜《高丽律》篇章内容都取法于唐律。日本文武天皇制定《大宝律令》,也以唐律为蓝本。越南李太尊时期颁布的《刑书》,大都参用唐律,可见唐律不仅在本国而且在世界法制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中华法系包括中国法、朝鲜法、日本法、琉球法、安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