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时效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院对此有明确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2年,如果2年内没有申请执行,不是不可以申请执行,但是如果对方以已过申请执行时效为抗辩,那法院就不会强制执行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已超过两年的申请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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