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规范的冲突与适用
总体上遵循的是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规则。具体来说:(1)[上下位法]行政法规在行政法律规范中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当行政规章(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与行政法规冲突时,适用行政法规的规定。当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来裁定适用哪一个。(2)[前后法]新法公布之日起,一般旧法会被废止。但是对于最高院作出的一系列行政司法解释,除有后面明确指出前面实施的相关司法解释无效外,前后司法解释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的,就这一事项适用后面的司法解释。(3)[特别法与一般法]例如:关于行政责任年龄、行政拘留等,在《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都有规定。这时候处理一些涉及行政责任年龄的案件就直接适用《治安管理法》,因为它规定的更详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