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职分流政策
法律分析:普职分流,主要是指学生根据学业成绩和兴趣爱好,自主选择进入普通高中、普通大学或进入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学习,从而促进自己个性良好发展并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其本质和核心思想便是充分尊重学生个性特点,在结合学生特长和个人意愿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引导,实践“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