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种刑事案件不允许犯罪嫌疑人会见律师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做的事情 :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不能理解为仅仅宣读法律条文或者对法律条文本身进行解释,也不能理解为仅仅回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问题。任何时候,律师都有责任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如告知其应有的诉讼权利及有关法律责任等。

2、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和控告,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辩、诉说冤情、控告侦查人员等。律师所代理申诉、控告,都需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如果犯罪嫌疑人因患重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申诉、控告,或者犯罪嫌疑人因受威胁不敢申诉、控告的,律师可以主动为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

参考资料: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