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法案的美国人权法案

1. 1791年12月15日 信仰、言论、新闻、集会、请愿自由。

2. 1791年12月15日 携带武器的自由。

3. 1791年12月15日 军队不得进入民房。

4. 1791年12月15日 免于不合理的搜查与扣押。

5. 1791年12月15日 正当审判程序、一罪不再理、无罪推定、征用私产需赔偿。

6. 1791年12月15日 刑事案件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7. 1791年12月15日 民事案件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8. 1791年12月15日 禁止过度严厉的刑罚和罚款。

9. 1791年12月15日 宪法未列明的权利同样受保护。

10. 1791年12月15日 宪法未赋予政府的权利都属于各州和人民。

***10条。简言之,就是规定了人民享有信仰、出版、集会、示威和宗教自由等权利。

注:在《1787年宪法》***7条正文中,也提及到了极少的人民权利的问题,但其主要目的是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利,因而十分不完善。且参与宪法制定的成员在后来被问及这一问题时,推脱说“关于人民权利的问题在之前各州的宪法中已经有过了。”可事实是,《1787年宪法》中并没有任何条款承认各州宪法中规定的人民权利有效,并且各州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11 1795年2月7日 限制联邦法院对各州的管辖权。

12 1804年6月15日 总统选举办法。

13 1865年12月6日 废除奴隶制度。

14 1868年7月9日 国籍,处罚程序,众议员选举,叛国罪,国债,所有公民享有平等被保护权。

15 1870年2月3日 所有公民不得由於肤色和种族的区别而受到选举权的限制。(不包括性别)

16 1913年2月3日 国会对所得税的征收权。

17 1913年4月8日 代表各州的联邦参议员必须直接选举。

18 1919年1月16日 禁止在美国国内制造、运输酒类(后被第21条废止)。

19 1920年8月18日 禁止选举中的性别歧视。

20 1933年1月23日 规定总统任期,国会议事程序。

21 1933年12月5日 废除第18条修正案。

22 1951年2月27日 总统最多连任一次。

23 1961年3月19日 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选举规则。

24 1964年1月23日 选举权不受税收限制 。

25 1967年2月10日 总统与副总统的继任规则。

26 1971年7月1日 保护18岁以上公民选举权 。

27 1992年5月7日 禁止随意改动议员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