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痴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法律分析:若该老人患老年痴呆症,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法院宣告后,该老人的监护人,可以代为进行民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老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老人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老人民事活动由老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