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意思

我简单地说,就是谁主张谁举证这个原则,因为法律特殊规定而举证责任倒置。本来应该是谁提出的事实,就要谁举出证据证明这个事实的存在或者不存在,真实或者不真实,举证责任倒置就是把这个责任转移到对方身上,你主张,对方举证没有责任,他举不出证据的话,法院就认可你所主张的事实。意义在于保护了弱势一方的利益,一般举证责任倒置都是为了保护弱者,减轻他的举证责任,能更好的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以下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1) 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

(2) 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 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4) 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可以看出,举证责任倒置不适用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