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在当今社会中的路的作文

从台式电脑到笔记本电脑,再到掌上电脑;从扇子到电风扇,再到空调;从自行车到小汽车,再到飞机……时代的脚步愈来愈快,几乎是一天一个新面貌,为了配合时代的脚步,社会生活的脚步也快起来了,营造出了一个个令人兴奋的社会新风象。

最近 ,社会上拉开了“乐于助人”的新风象。星期六,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捐煎饼的好心人。事情是这样的,煎饼是沂源老百姓特别是老年人喜欢吃的主食,从1997年,沂源县南麻镇敬老院的老人们,每天都能吃到一个好心人送的煎饼,这个好心人每隔三四天就送一次煎饼,一次送二三十斤,而且每次都不登记留名。最近,这个送了十几年煎饼的好心人突然不来了,正当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猜测时,敬老院突然接到了县里慈善总会的电话,叫他们去领小米面和煎饼,去了以后,他们才知道这些东西就是那位好心人捐献的。后经院县慈善会办公人员询问,才知道这位“煎饼好人”的真名叫江照云,是一个摊煎饼的人,家中并不富有,摊一张煎饼才赚几分钱,除了生活费,其它的钱他全捐出去了,她还陆续向灾区,贫困学生捐出了十多万元的善款呢!这是个非常具体的例子,我们要向这个叫“江照云”的好心人学习,乐于助人。

再谈谈我们生活中的事情吧。最近都在讨论一个“文明美德”的话题,我们学校也不例外,那么,中小学生要如何做到这一点呢?我觉得首先要避免“三脏”,不乱扔垃圾,使环境脏;不讲粗话,使自己嘴巴不脏;还要讲卫生,爱干净,不能身上脏。其次,要做到:积极劳动,勤俭节约,尊老爱幼,团结友爱,诚实守信和力争上游。最后还要做到衣着整洁得体哦!

乐于助人会让这个世界充满爱的温暖,文明美德是我们中国的优良传统,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好这两点,大家一起加油努力吧!

关于社会现象的作文二:社会问题之我国城管执法现象(1446字)

今天下午,看到百度的一段视频,视频上说:一个城 管当街砸死了一个卖西瓜的农民。我暗叹,城管到底都怎么了?他们怎么都习惯上了草菅人命的勾当?

城管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产物,也是城市化所需要的帮手,但近年来,城管的执法方式一直被社会诟病,城管人员与执法对象之间冲突不断,各种暴力事件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各级政府的形象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城管,作为中国城市化发展所需要的产物,其执法的方式一直为社会所诟病。现实中城管与无证商贩之间就如同猫和鼠的关系,舆论也多对城管的执法方式产生不满,曾有: 借我三千城管,复我浩荡中华 的讽刺说法。城管是城市秩序的维护者,但如今的城管却多被看作可以合法抢劫的强盗,不得不说我国城管执法存在着很大问题和不足,急需我们解决。这些人中国不来个杀一儆百都不行了。这和土匪有什么两样?就是拿着合法的土匪!

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现在城管执法的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 弱势地位 。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 ,几乎无所不包。在处罚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城管的自由裁量成为主流,而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后,又缺乏有力的救济途径,立法的真空是恣意行为的罪魁祸首。

此外,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这就使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城管暴力执法发生的几率。

城管队员首先是服务者,是为城市市民提供后勤与保障的,国家为了处理城市公***事务,赋予了城管队员一定的执法权。然而,任何执法权都具有限制性和制约性,不能逾越权力范围,不能滥用权力。而不使用非法暴力则是国家和公众对执法权最基本的要求。不得不说,当地城管暴力执法逾越社会容忍底线。

其次,暴力执法将直接导致公众对城管队伍甚至整个政府公信力的丧失。政府在行政过程中,正是通过具体执法者表明自己的价值观念、执政思路和工作作风,展示政府形象,形成政府声誉。这种形象和声誉实际上构成了政府信用。如果执法者的行为符合法律、符合公众的意愿,公众就会对政府作出信任选择。反之,政府缺失公信力,则必将导致民众对政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道德伦理规则的淡漠或拒不执行。

最后,暴力执法将激发被执法者和旁观者过激情绪,直接引发被执法者的暴力反抗,甚至引起刑事案件。近年来,全国已经出现过多起以暴力抗暴力执法的事件:如武汉撞城管事件、昆明五华区群体抗暴事件等等。这不仅是多个家庭的悲剧,更是整个社会和法治的悲哀。

可见,较之普通民众之间使用暴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行使暴力,有着更强的社会危害性。我国刑法已经给暴力抗法的被执法者设立了妨碍公务罪,也给司法工作人员对暴力逼供、暴力取证的行为设立了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给监狱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设立了虐待被监管人罪,同时还规定以上行为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却并没有设立 暴力执法罪 ,不可谓不是一个遗憾。

如人有疾,不治则寝以深。 耐心解剖 城管暴力执法 这只带病的麻雀,能让我们对中国社会管理问题有更清晰的判断。如果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我们还无法彻底改革城管制度,为城市管理建章立法、优化队伍、规范管理,那这样的暴力事件还会在别的地方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