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烟草多少条构成犯罪?

倒卖烟草50条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十六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的解释》的规定:

第三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扩展资料

倒卖烟草案例:

2015年1月以来,被告人金某在未经国家烟草专卖局许可、亦未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贵港市城区各香烟销售点非法收购189条中华牌香烟(109条软盒装、80条硬盒装),后将上述香烟包装好欲带回福建进行非法销售,从中赚取差价。2015年2月3日,被告人金某在贵港市汽车西站被贵港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查处,并当场扣押其非法收购的中华牌香烟189条。经检验鉴定,上述查获的中华牌香烟是真品卷烟,价值人民币101050元。同日,被告人金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港北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专卖物品烟草,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01050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金某是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金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宣告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的解释

国家烟草局:中华人民***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