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食品经营范围有哪些?
散装食品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糖果类:巧克力、糖果、口香糖、棒棒糖等。
2、坚果类:花生、核桃、腰果、杏仁等。
3、 粮食类:米、面、豆子、糯米等。
4、 零食类:薯片、饼干、糕点、果干等。
5、调味品类:盐、酱油、醋、味精等。
6、 茶叶类:龙井、铁观音、普洱茶等。
7、粉类:椰浆粉、牛奶粉、蛋黄粉等。
8、果仁类:榛子、松子、山核桃等。
9、 保健食品类:酵素、葡萄籽、鱼油等。
10、 其他:葡萄干、干姜、干辣椒、豆腐干等。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饮品制售(含自酿酒制售、不含自酿酒制售、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不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综上所述,散装食品主要包括各类面食、肉食、腌制品、糕点、熟食、面及面制品、速冻食品等。散装食品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料、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即消费者购买后可不需清洗即可烹调加工或直接食用的食品。
法律依据: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