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黄属于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涉黄属于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要视情况而定:

1、涉黄属于行政拘留: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涉黄属于刑事拘留: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如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办理卖淫嫖娼案件的程序如下:

1、传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2、讯问、查证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卖淫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经讯问、查证,有证据证明一方是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以及另一方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在讯问、查证时,注意应将双方分别讯问、查证;

3、强制进行性病检查认定为卖淫嫖娼的,公安机关必须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以调查和区别卖淫嫖娼人员是否涉嫌“传播性病罪”。

综上所述,公安对涉黄交易认定标准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涉黄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文字的(包括电子文字信息),二是影像的,三是声音的。涉黄如果是卖淫、嫖娼的,是属于行政拘留的,属于治安案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涉黄如果是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是属于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数罪并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