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事代理合同
法律主观:
人事代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提供人才招聘、技术培训、保险缴纳、职称评定、用工关系管理等代理性人力资源服务。组织员工筛选面试及招聘管理、负责招聘流程设计及会场安排;员工入职体检、岗前职业安全培训及技能提高培训;企业社保帐户开户及转移、变更及年检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代收代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代收代付残疾人保障金服务;企业公积金账户开会、员工公积金手续转移、启封、封存、缴费手续的办理;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代理人员人事档案;薪酬管理、薪资调查、代发薪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申报工作;员工离职管理、代办离职手续及退工事宜;劳动争议调解以及员工关系协调处理服务;员工违规违章调查取证、员工违规违章调查取证、员工背景调查服务;员工工伤申报、理赔、慰问、劳动能力鉴定服务。
法律客观:人事代理合同书代理机构:浙江省衢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委托单位:单位(个人)(简称乙方)个人身份证号码: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1、人事档案管理;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3、户籍党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职称评定;6、社会保险;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8、档案工资调整;9、人事关系接转;10、人事政策咨询;11、人才素质测评;12、协调流动争议;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六、甲方有如下责任: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七、乙方有如下责任: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2、3、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盖章)(盖章)负责人:XX负责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详细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