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1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规定〉等2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11年12月31日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王宪魁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规定》等2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强制法》,按照《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中关于开展行政强制规定清理工作的要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126部省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以下20部与《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不一致的省政府规章予以修改:

一、将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措施规定的省政府规章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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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删去《黑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2007年省政府令第6号)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