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满勤怎么算
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假期及工资结算通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考勤和工资核算办法
职工考勤统计方法∶
1、2020年1月31日(星期五)2月1日(星期六)统一按休息日计入考勤;2、2020年2月3日(星期一)—2020年2月18日(星期二)考勤统计方法如下∶1)疫情防控隔离职工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按正常出勤计入考勤,三类如下︰对湖北省来津、返津人员,由所在街道和乡镇进行14天的隔离健康观察、限制外出;对疫情较严重地区来津、返津人员,由所在街道和乡镇备案,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2)因工作需要部门安排职工到岗上班或居家办公(需提供居家工作日志报分管领导签批为准按正常出勤计入考勤﹔3)其他情况统一按“视同出勤”计入考勤。3、2020年2月19日(星期三)—疫情结束全面复工前考勤统计方法如下:疫情防控隔离职工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按正常出勤计入考勤(类型同上);因工作需要部门安排职工到岗上班或居家办公(需提供居家工作日志报分管领导签批为准按正常出勤计入考勤﹔其他情况须部门与职工沟通,可使用倒休、年假等计入考勤,如职工已休满倒休,年假,统一按事假(因病职工可以按病假)计入考勤。